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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夏煤)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6-01-09 17:24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6-0008号

本人(单位)李夏煤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勐海路100号冠嘉名城5幢1单元14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4)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2141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夏煤

代理人:李孟璇

日期: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