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便民咨询详情

我要咨询 更多咨询
详细信息

关于严厉整治景洪市网约车市场非法营运乱象,保障合规司机权益的紧急建议

留言时间 /2025-11-06 09:48 受理时间 /2025-11-11 09:05 浏览量/2392 审核状态/发布

尊敬的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及主管部门领导: 我是一名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驾驶员证》的双证网约车司机。现实名反映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网约车市场存在的严重乱象,并恳请政府采取果断措施。 当前,大量未取得营运资质的车辆(即“黑车”)及单证车辆长期非法营运,已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局面。这一乱象的根源在于: ?网约车平台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平台不仅未严格执行对非合规车辆停止派单的规定,反而通过各类活动鼓励更多无资质车辆和司机加入,这是对法规和公共安全的公然漠视。 ?执法惩戒力度不足,违法成本过低?:对于已查获的非法营运行为,目前的处理方式(如罚款)威慑力远远不够。我们强烈质疑:为何不能对屡禁不止的平台施以重罚?为何不能对非法营运车辆依法采取扣车等强制措施?为何不能对情节严重者适用行政拘留,以大幅提高其违法成本? 若相关部门声称已在积极执法,我们恳请向社会公开具体的执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对平台的处罚次数与金额、对违法司机的处理结果等,用数据回应公众关切的执法力度问题。 我们合法司机承担着更高的车辆成本、保险和税费,却要在极不公平的环境下与黑车竞争,生存空间被严重挤压。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涉及乘客安全和社会公平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 最后,我们恳请市政府: 一、强力督促平台整改,立即清退所有不合规车辆和司机。 二、开展常态化、高强度的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整治。 三、大幅提升惩戒标准,对平台、车辆及司机实施包括重罚、扣车、拘留等在内的顶格处罚,形成有效震慑。 望政府高度重视,以实际行动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合法经营者权益与市民出行安全。 此致 敬礼!
回复列表

回复时间 /2025-11-11 09:05 回复部门/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状态/发布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经核实,网约车监管实行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原则,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行业指导,省级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指导,市县两级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对平台注册地审核的线上服务资质、全国性运营规则制定等事项,应由注册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及监管。截止目前,景洪市23家网约车公司平台注册地均不在景洪市,市交通运输局不具备审核权限和监管依据,需由注册地主管部门或国家层面相关部委统筹监管。 关于您反映的执法和处罚方面的问题,一是今年以来,我单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415人次、执法车辆961辆次、检查各类车辆23412辆次。根据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统计,截至目前,西双版纳州网约车双合规完成订单率全省排名第二。二是依法实施“一案双罚”措施。在查处无证网约车行为后,倒查派单平台的责任,对平台向无证车辆或驾驶员派单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督促企业对注册驾驶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自纠,清退不合规运力,不得对未取得“双证”的驾驶员和车辆派单,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今年累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28起。三是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案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执法效果,形成舆论监督压力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2025年以来,通报了3期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针对“为何不能对非法营运车辆依法采取扣车等强制措施?”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我单位依法针对涉嫌违规车辆采取扣车的强制措施,经过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或者在调查核实阶段扣押期限届满的,我单位需要依法解除对涉案车辆采取扣车的强制措施。 针对“为何不能对情节严重者适用行政拘留,以大幅提高其违法成本?”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的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我单位作为特定领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机关,其执法权限由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包括行政拘留权。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监督。